首页 > 清风吴忠 正文

清风吴忠

吴忠:扎实开展“巡察质量提升年”活动

稿件来源: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4-11-06 09:38:48

  为充分发挥市委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,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、向专发力、向下延伸,吴忠市委巡察机构围绕“六个提升”目标任务,组织开展“巡察质量提升年”活动,以规范化带动市县巡察工作提质增效。

  突出“主体责任”提升组织领导能力。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年度巡察计划,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。坚持派员列席县(市、区)党委书记专题会议,加强对县(市、区)常态化指导督导,“全市一盘棋”一体推进市、县(区)巡察工作。市委第八轮巡察,在全区率先落实自治区高院和检察院派员参加市委巡察工作,市委政法委同步安排政治督察,市县同步上下联动巡察政法单位,两级巡察机构信息互通、成果互用,巡察监督质量进一步强化。

  突出“市县联动”提升全覆盖有效性。坚持“板块轮动”方式统筹谋划市、县(区)巡察任务,年内完成3轮巡察监督任务,既保证进度,又防止“走过场”。对市市场监管局、信访局、青铜峡工业园区“巡审联动”开展巡察,探索对利通区部分部门(单位)开展提级巡察,深入总结2023年统筹县(市、区)交叉直巡村级党组织的经验做法,制定《对村(社区)巡察工作流程》,统筹县(市、区)对21个村(社区)开展直接巡察,确保市县巡察监督工作有质有量。

  突出“政治监督”提升发现问题精准性。围绕“四个聚焦”,结合不同巡察对象职能特点细化工作方案。拓宽信访来源渠道,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对接会商重要问题线索,对典型突出问题线索提前移交,有效发挥震慑作用。以“全过程管理”理念强化对巡察组调度指导,现场巡察期间,每周向巡察组下发“周工作清单”,安排时序进度和任务;在巡前集中培训的基础上,建立巡察组常态化培训机制。截至目前,市县两级已完成对82个部门(单位)、乡镇的巡察监督,利剑作用不断增强。

  突出“共用共享”提升贯通融合质效。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,统筹推进“四项监督”,在全区率先制定“1+13+X”配合责任清单,积极推进巡察监督与统计、审计、纪检、组织等各类监督的统筹衔接,用好各类监督力量和监督成果。巡察进驻前向市纪委监委等17家相关单位发函,为巡察组提供各类资料170余份;按照管理权限邀请利通区、青铜峡市有关职能部门向市委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。市县两级对12家单位开展“巡审联动”,巡察组和审计组联合编组开展工作,发现问题质量明显提升。

  突出“成果运用”提升巡察整改实效。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“一盯到底”,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必查内容、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要内容。巡察领导小组会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整改情况,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教育系统巡察整改情况汇报。坚持“4+1”反馈机制,确保巡察成果充分运用,为全面做好“后半篇文章”明确任务书。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反馈巡察意见,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。

  突出“制度化规范化”提升自身建设水平。持续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、培养、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,配合市委组织部安排年轻干部参加市县两级政治巡察。结合实际对巡察组组长(副组长)库、巡察人才库人员进行动态调整,充实完善“两库”人员。选派10名专职巡察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“以干代训”,提高工作水平。围绕巡察准备、了解、报告、反馈、移交、整改等环节,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8项。严格执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、巡察办、巡察组工作规则,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规划,严格按授权开展巡察工作,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运行。(吴忠市纪委监委)

>>><<<